通知公告

非法集资知识宣传

发布日期:2018-05-28 09:49:10  浏览:

非法集资知识宣传

一、非法集资的含义

根据《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,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非法集资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。非法集资的特点有: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;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,通常承诺的利息要比正常理财、投资收益高很多;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。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。
借款跟非法集资的分界线是什么?

未向社会公开宣传,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,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。这个就是分界线。

二、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?

1、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往往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

2、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,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、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、集资建房、投资入股、售后返租等内容,以订立合同为幌子,编造虚假项目,承诺高额固定收益,骗取社会公众投资。

3、以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采取聘请明星代言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制造虚假声势。

4、利用亲情诱骗。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、朋友同乡等关系,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。有些参与传销人员,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。

三、非法集资识别方法都有哪些?
  1、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,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。
  2通过政府网站,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、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、债券、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。如果不具备发行、销售股票、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,就涉嫌非法集资
  3、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,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,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。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、不真实,则有欺诈嫌疑。
  4、看是否阳光操作。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、不真实,则有欺诈嫌疑。非法集资往往具有隐蔽性,其主要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,再发展下线。有的通过编制所谓“好项目”在地下操作,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。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,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,千万不可参与“黑市交易”。
  5、关注、查询媒体报道。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,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,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,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,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。
  6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,审慎决定。对亲朋好友低风险、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,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、审慎决策,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。
  7、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。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,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。

四、非法集资的形式有哪些?
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》(银发[1999]289号)的相关规定,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:
1、通过发行有价证券、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。
2、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。
3、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4、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5、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。
6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;
7、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8、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、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9、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10、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五、如何树立风险意识,远离非法集资?

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和欺骗性。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,教您四招,“擦亮眼睛”识别非法集资,并且提示您要做到“四个不”,增强防范意识,拒绝诱惑,谨防受骗。

第一招:看回报是否过高,对高息“诱饵”不动心。
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,多数情况下投资回报明显偏高的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。

第二招:核实吸收资金业务的主体是否具有资质,对老板“实力”不崇拜。
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、买头衔、搞宣传,用光鲜的“企业形象”忽悠和迷惑群众。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。要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、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、债券。

第三招:看是否阳光操作,对“官方”背景不迷信。

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,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,千万不可参与“黑市交易”。在非法集资活动中,或真或假的官方背景往往容易蛊惑群众。要切记: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,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。
第四招:注意企业声誉影响度,对熟人“热心”不轻信。
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,多是亲戚、朋友、熟人介绍、推销,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,另一方面,别人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,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,危害也更广。因此,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,得多长个心眼儿。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搜索查询相关企业的纪录,查看企业的声誉和社会舆论评价,防止不法分子故技重施。
六、国家对非法集资是如何进行法律上的处理的?

1、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,除了依照《商业银行法》、《保险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银行业监管管理法》和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,对构成犯罪的,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2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。有关法律明确规定: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,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,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。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,有剩余非法财物的,予以没收,就地上缴中央金库。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,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,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。

七、熟记宣传口号

1、远离非法集资,拒绝高利诱惑
  2、惜一生血汗,远离非法集资

3天上不会掉馅饼,勤劳致富是正道

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,自觉抵制非法集资

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,理性选择投资渠道

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,警惕非法集资陷阱

7远离非法集资,建设美好生活

8防范非法集资,人人有责

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警惕贷款、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,谨防上当受骗

10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

11树立正确理财观念,警惕非法集资陷阱

12参与非法集资,法律不保护,政府不买单

13理性投资,莫贪高利

14打击非法集资,维护群众利益

15珍惜自己的血汗钱,保卫父母的养老钱,守住子女的读书钱,拒绝高利诱惑,远离非法集资

16非法集资多危害,投资理财需谨慎,不盲从宣传广告,不听信他人诱导,不眼红高额回报,不落入陷阱圈套

17非法集资招数多、仔细辨别防骗局、高额回报不可信、项目真假需分清、免费旅游藏陷阱、网络诈骗要当心

18高息诱饵不动心、老板实力不崇拜、官方背景不迷信、合法吸储不大意、熟人热心不轻信、违规吸储不参与

离退休人员管理处

2018年5月28日